暴殄天物啊!攥着三个超级大帅哥就拍成了这样?看不懂~~
十八年后,证明它绝不是经典。男主角其实就是装逼男:我帅,不用化妆;富有,不用买房;不死,不担心退休;无病,我百毒不侵;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,天地任我逍遥,只可惜不能晒太阳,皮肤有点白,所以,我—很—痛—苦!你听明白没有?我—很—痛—苦!喂,跟你说话呢,我说我——很——痛——苦……
阿汤哥太美艳了!!!作为吸血鬼获得了永生,对Lestat来说,永生的诅咒是孤独,所以他找到了Louis作为自己的陪伴。但对Louis来说,永生的诅咒是怜悯,他不想杀人吸血,所以他一直都是挣扎的。Lestat享受杀人的乐趣,接受自己的本性,自洽。两人之间也有爱吧,但无奈性格不合…
整個世界像座墳墓,到處散落的雕像全是她的面容。
对不起我给了这个片子两星,对不起当时苦口婆心劝我看的友邻们。除了最开始就跟郭敬明差不多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,悲伤的农场主,喝老鼠血的吸血鬼,难看的长发装扮,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恋童情节还有断背背,告诉我这个片儿有什么好看的?对吸血鬼题材本来就无感,现在更无感了。